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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2學年度弱勢(90萬以下)助學金教育部審查結果及注意事項

112學年度弱勢(90萬以下)助學金教育部審查結果及注意事項

注意事項

一、112學年度弱勢(90萬以下)助學金教育部審查結果已出來,請同學務必上網連結學校校務系統點選學務系統項目下之減免系統學生區查詢或點選學校首頁公告訊息頁面或學生事務頁面或生活輔導組網頁等查詢相關資訊,如有疑問之同學請於112年11月27日(一)16:00前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資料)送交至生活輔導組統一發文辦理復查作業,逾期未回覆者視同放棄機會並接受教育部查核結果不得有議,生輔組將所有不合格者向教育部提報註銷申請資格之回覆。

二、請同學至國稅局或稅捐稽徵所申請應檢附之相關證明文件如下,包括學生本人、學生父母或未成年時之法定監護人;學生已婚者加計其配偶:

    1.利息級距不合格者:請檢附111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2.土地不動產級距不合格者:請檢附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土地或建物第一類謄本

    3.所得超過90萬者:請檢附111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4.優惠存款利息者:111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存摺封面、存摺內頁(應包含優惠儲蓄存款(質押標的明細))。(包括本金、全年度之利息等)

三、請同學務必備齊所有資料,如有缺件或逾期則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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