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宿申請須知
- 學生住宿申請,以壹學年【上、下學期】為期,住宿起迄日期以本校學期公佈之註冊日起至學期末止,不含寒、暑假。
- 宿舍床位申請一律上網登記,登記人數超過床位數時,則由電腦抽籤安排床位;申請宿舍床位核准公布後將無法取消,並不得私自轉讓,請審愼考慮,確定住宿才申請。申請流程:
- 進入真理大學首頁 →校務資訊系統 →單一登入入口網 →帳號(學號)、密碼 (身分證字號) →住宿申請 →確實填寫所需資料(住宿房型優先順序請填1與2,0代表不選擇該房型)→ 確定送出→完成住宿申請。PS:外籍生密碼為居留證號。
- 床位申請:
- 舊生床位申請作業均安排於期末考前一個月公告辦理完成。
- 新生依戶籍地之遠近,由電腦篩選分配床位(戶籍以大考中心提供之地址為準)。若地址有變動,請於申請期間檢附戶口名簿影本,傳真至註冊組進行更動(傳真電話02-2622-2376),逾期不予受理。
- 有特殊需求之學生(如:肢障生),請於申請期間內,將證明文件傳真至三H學苑辦公室,(傳真電話02-2628-2602)以利優先處理,逾期恕難受理。
- 未中籤者,俟有空床位時再進行候補申請,該公告將另行公布。
- 收費及退費標準:
- 收費標準以每人每壹學期(分上、下學期收費)為單位,三人房15,000元、四人房13,000元;水費、公共用電及學術網路免費;另預收每人壹仟伍佰元電費(供寢室插座與冷氣用電),及寢室還原金貳仟元(含寢室鑰匙、門禁卡及退宿整潔),共計参仟伍佰元。
- 優惠條件住宿者(例:體保生、繁星計劃、低收入戶等),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至相應單位辦理。
- 申請住宿床位經核准公布後即生效,繳費單內會自動產生住宿費,除休、退與轉學外不予退費;因故退宿者,必須在公佈床位名單七天內至辦公室辦理自願退宿,超過時間退宿者,必須繳交宿舍費用10/%違約金,退宿手續必須在開學前完成,否則無法辦理住宿費退費。
- 【註:休學、退學、轉學者其住宿費開學前全退,開學後六週內退三分之二,七至十二週退三分之一,超過十二週不退。上述時間以手續完成之日起算,其他概不予退費。】
- 每學年度第二學期若非休學、退學、轉學之學生,不得任意辦理退宿。欲退下學期住宿床位者,必須繳交宿舍費用10%違約金,退宿手續必須在第二學期開學前完成,否則無法辦理住宿費退費。
- 離宿時未依規定辦理相關手續者,將不保證金及剩餘電費。
- 宿舍設備:
- 宿舍房型計有四人一間、三人一間兩種,皆為套房。
- 寢室設備:床組(標準單人床)、衣櫃、書桌椅、衛浴設備、冷氣機、電扇、學術網路。
- 公用空間:閱覽室、交誼廳、視廳室、跑步機、桌球台、飲水機、冰箱。
- 另設有自動洗衣機、烘乾機(以上兩種皆為投幣式),脫水機(免費使用)。
- 住宿生請自備寢具與個人相關用品(例如:網路線、個人盥洗用具)。
- 住宿生請詳閱住宿辦法、宿舍管理規則 。
- 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公佈之。
- 三H學苑辦公室電話02-2621-2121轉1216 、1217、1218或02-2622-7273。
學務處 生輔組(三H學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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