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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學貸款注意事項

 真理大學辦理【就學貸款】申請說明

一、作業依據:

依據「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民國113年01月16日修正)及「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作業要點」(民國113年01月17日修正)規定辦理。

二、貸款對象:

本貸款對象之學生應為有戶籍登記之中華民國國民,並就讀經各級主管機關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學校,具正式學籍者

  1. 學生本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已成年學生及其父母、已婚學生及其配偶、學生離婚或配偶死亡者為其本人之所得;家庭年收入數額為新臺幣一百二十萬元以下。
  2. 家庭年收入數額超過新臺幣一百二十萬元,且學生本人及其兄弟姊妹有二人以上。
  3. 享受全部公費之公費生或已獲得政府主辦之其他無息助學貸款者,不得申請就學貸款。但辦理學雜費減免或已請領教育部助學金之學生,得就學雜各費減除學雜費減免或教育部助學金後之差額申請就學貸款。

三、貸款金額:

學生申請本貸款之金額,以下列各費為範圍:學雜費、實習費、書籍費、住宿費、團體保險費、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海外研修費、生活費。

填寫臺灣銀行"申貸金額"欄位,請依照學雜費單金額填寫,並填寫扣除「行政院減免學雜費金額」、「行政院補貼校內住宿費(僅供校內住宿者)」、「各類學雜費減免金額」、「助學金(學雜費)」。

 

四、申請期限:

本校承貸日期請依繳費單之繳費截止日前完成對保手續。

五、利息負擔基準:

  1. 家庭年收入為新臺幣一百二十萬元以下:由各級主管機關負擔全額。
  2. 家庭年收入逾新臺幣一百二十萬元至新臺幣一百四十八萬元:學生本人及其兄弟姊妹有二人以上。由各級主管機關負擔全額。
  3. 家庭年收入數額超過新臺幣一百四十八萬元:學生本人及其兄弟姊妹為二人者,由申請人負擔全額;為三人以上者,由各級主管機關負擔全額。

六、申請步驟

步驟一:

在收到學校寄發的學雜費繳費單後(具減免身份者,請先辦理學雜費減免後再辦理就學貸款),進入台灣銀行就學貸款入口網https://sloan.bot.com.tw/進行申請作業。※續辦者亦可使用線上申貸功能。

1.註冊新帳號(第一次使用時)。

2.登入網站。

3.填寫就學貸款申請書,並預約對保時段(必免久候)。

※享各類助學金補助者,應扣除補助款金額,其餘額辦理貸款。

4.列印就學貸款申請書。

 

可貸款項目(其金額依該主管機關之規定)

  1. 學雜費
  2. 實習費
  3. 書籍費3000元
  4. 學生團體保險費
  5. 住宿費;最高可貸15000元(校內住宿者依實際住宿費申貸、校外住宿者最高申貸15000元另需檢附校外租屋契約影本)
  6. 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
  7. 生活費(限低收、中低收入戶)

 

不可貸款項目

  1. 宿舍電費
  2. 宿舍保證金
  3. 電腦實習費
  4. 語言教學實習費

步驟二:

至台灣銀行辦理臨櫃對保手續,續辦者亦可使用線上申貸功能。

  1. 對保期間:請於學雜繳費單上之繳費截止日前完成對保手續。
  2. 辦理地點:台灣銀行國內各分行均可辦理(服務據點)或線上申貸https://sloan.bot.com.tw/customer/login/SLoanLogin.action

每一教育階段第一次申請時,由父母(或監護人)陪同學生攜帶下列資料至臺灣銀行國內各分行辦理簽約對保手續:

  1. 就學貸款申請 / 撥款通知書。
  2. 國民身分證、印章。
  3. 學雜費繳費單。
  4. 載詳細記事之新式戶口名簿或三個月內戶籍謄本(含學生本人、父母或法定代理人、配偶及連帶保證人;如戶籍不同者,需分別檢附)。
  5. 保證人非由父、母、監護人或配偶擔任者,應另檢附財力證明文件。

同一教育階段第二次以後申請,如連帶保證人不變,由學生本人攜帶下列資料至臺灣銀行國內各分行辦理撥款手續:

  1. 就學貸款申請 / 撥款通知書。
  2. 國民身分證、印章。
  3. 學雜費繳費單。
  4. 同一學程前已辦妥對保之就學貸款申請/撥款通知書第三聯 (借款人存執聯)。

備註:同一教育階段定義為:高中職、二專、二技、大學醫學系、大專技院校、研究所各為一教育階段。

 

步驟三:

學生向學校註冊

同其他註冊資料一併繳回學校:

  1. 貸款後台灣銀行所開具之就學貸款申請(撥款通知)書第二聯。
  2. 當學年度該學期(上學期或下學期)學雜費繳費單(不可撕開)。
    • 申請校內住宿者請特別注意:
      1. 若有貸款住宿費者,請在收到住宿繳費單後將此單在開學前或開學一週內繳回生輔組。
      2. 未貸住宿費者,則請於收到住宿繳費單後至繳納地點繳費即可。
  3. 就學貸款應繳文件及宣導注意事項說明書。
  4. 新式戶口名簿或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應包括學生本人、父母親或法定監護人,記事欄不可省略)。
  5. 申貸校外住宿費者,請檢附租屋契約證明影本以符事實。

 

步驟四:

學校彙整資料送財政部財稅中心查核

由學校彙整資料送財政部財稅中心查核,合格者仍須經台灣銀行審核家庭無債信不良狀況才撥款至校:

  • 合格者:學校匯整資料送台灣銀行辦理審核及撥款。
  • 不合格但家中有子女二人以上者:依學校通知繳交兄弟姊妹之在學證明(已成年)或載詳細記事之戶籍證明(未成年),可辦理貸款,未繳交者,不予辦理。
  • 不合格者:學校通知學生補繳各項學雜費用。

 

注意事項:

  • 若金額有誤、資料不齊全者,一律視為未完成註冊,須於辦理期限內更正、補齊後,方予以受理。
  • 貸款金額與應繳學校金額不符合者:
    1. 多退:多貸款項(如書籍費和住宿費)將直接轉入學生本人帳戶,退費核對作業程序繁瑣可能耗時較長(約學期末退款),如造成您的不便敬請見諒。
    2. 少補:請於收到餘額繳費單後至指定繳納地點繳交。

 

最後需要一併提醒同學,貸款逾期不還的後果在國內外都是非常嚴重的,逾期未還款者承貸銀行會將同學逾期還款資料送請金融聯合徵信中心建檔,會影響個人日後在社會上的信用記錄直至償還結束。

未收到或遺失繳費單可至真理大學台北校區登入校務資訊系統補列印即可。

有關就學貸款辦法及作業要點可上生輔組網頁查詢

如有疑問請來電洽詢:02-26212121轉1251胡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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