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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定額減免學雜費方案說明

【行政院定額減免學雜費】日間部行政院定額減免學雜費方案說明

  1. 自113年2月起教育部實施「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方案」(行政院定額減免學雜費3.5萬元/年),凡本校具有本國籍且於修業年限內之學士班學生皆符合補助資格。本校將直接於每學期註冊繳費單各扣減學雜費1.75萬元【本方案無需申請】,依教育部規定,定額減免補助對象不包括碩、博士班學生及延修生。
  2. 已申請教育部各類學生學雜費優待減免【註1】或其他部會就學補助者【註2】,不能再請領行政院減免學雜費3.5萬/年,僅能擇一申請,且同一教育階段補助以一次為限,若經教育部查核有重複申請者,須繳回原已補助金額。
  3. 如需申請其他部會就學補助者:真理大學申請「取消行政院定額減免補助」切結書,申請取消補助,並將紙本郵寄或繳至學務處生輔組辦理取消定額減免學雜費,再於學校規定期限內完成繳費或辦學貸款。
  4. 114學年度第1學期各類就學減免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14年9月03日(三)。
  5. 申請辦理地點:本校學務處生輔組(三H學苑:謙遜樓1樓)

 

【註1】:

軍公教遺族、現役軍人子女、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低收入戶子女中低收入戶子女、原住民學生、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註2】:

人事行政總處軍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費、法務部被害人子女就學補助、法務部受刑人子女就學補助、臺北市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費用補助、新北市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費用補助、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單親培力計畫學費、學雜費及學分費補助、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子女就學補助、國防部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學生補助(ROTC)等。

 

出處說明:行政院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其配套措施方案

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說明
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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