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下學期校內緊急紓困助學金
一、一般生緊急紓困助學金
對象:本校在學學生(有學籍且已註冊者)。
二、原住民學生緊急紓困助學金
對象:本校原住民學生(有學籍且已註冊者)。
三、助學項目:
家庭發生變故致生活陷入困境者或其他特殊情況。
四、應檢附資料
1.申請表
2.戶籍資料:(二擇一)
a、新式戶口名簿(含詳細記事)影本。
b、三個月內戶籍謄本(含詳細記事)正本。
3.學生證(已蓋學期註冊章)正反面影本或在學證明。
4.其他佐證資料(如:診斷證明書、死亡證明書)等。
五、申請收件時間:
第一次:114/02/17日起至114/04/07日止。
第二次:114/04/17日起至114/05/29日止。
瀏覽數: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