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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下學期校內緊急紓困助學金

一、一般生緊急紓困助學金

對象:本校在學學生(有學籍且已註冊者)。

二、原住民學生緊急紓困助學金

對象:本校原住民學生(有學籍且已註冊者)。

三、助學項目:

家庭發生變故致生活陷入困境者或其他特殊情況。

四、應檢附資料

1.申請表

2.戶籍資料:(二擇一)

  a、新式戶口名簿(含詳細記事)影本。

  b、三個月內戶籍謄本(含詳細記事)正本。

3.學生證(已蓋學期註冊章)正反面影本或在學證明。

4.其他佐證資料(如:診斷證明書、死亡證明書)等。

五、申請收件時間:

第一次:114/02/17日起至114/04/07日止。

第二次:114/04/17日起至114/05/29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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