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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2學年度弱勢助學金(90萬以下)學士班學生採「從新從優」原則辦理

112學年度弱勢助學金(90萬以下)學士班學生採「從新從優」原則辦理,以保障學生權益;家庭年所得級距50萬以下之私立大專校院學士班學生,112學年度第1學期補助金額從優適用舊制,其他類型學生及各級距第2學期則適用新制規定辦理,113學年度起各級距皆以新制規定辦理。

學士班學生補助金額

家庭年所得

112學年度補助金額

舊制

補助金額

新制

補助金額

30萬以下

27,500

35,000

20,000

超過30萬~40萬以下

23,500

27,000

超過40萬~50萬以下

21,000

22,000

超過50萬~60萬以下

20,000

17,000

超過60萬~70萬以下

20,000

12,000

超過70萬~90萬以下

15,000

15,000

※本補助與112學年度第2學期起實施「拉近公私立大專校院學雜費差距及其配套措施方案」(無需主動提出申請,學校直接於繳費單扣除)之「行政院減免學雜費」每學期定額減免補助17,500元,可以同時請領

 

計算方式如下

第一級、家庭年所得30萬以下

112學年度第1學期 從優適用舊制:35,000元/2=17,500元

112學年度第2學期 適用新制:20,000元/2=10,000元

112學年度補助金額:17,500元+10,000元=27,500元

第二級、家庭年所得超過30萬~40萬以下

112學年度第1學期 從優適用舊制:27,000元/2=13,500元

112學年度第2學期 適用新制:20,000元/2=10,000元

112學年度補助金額:13,500元+10,000元=23,500元

第三級、家庭年所得超過40萬~50萬以下

112學年度第1學期 從優適用舊制:22,000元/2=11,000元

112學年度第2學期 適用新制:20,000元/2=10,000元

112學年度補助金額:11,000元+10,000元=21,000元

第四級、家庭年所得超過50萬~60萬以下

112學年度第1學期 從優適用新制:20,000元/2=10,000元

     112學年度第2學期 適用新制:20,000元/2=10,000元

     112學年度補助金額:10,000元+10,000元=20,000元

第五級、家庭年所得超過60萬~70萬以下

     112學年度第1學期 從優適用新制:20,000元/2=10,000元

     112學年度第2學期 適用新制:20,000元/2=10,000元

     112學年度補助金額:10,000元+10,000元=20,000元

第六級、家庭年所得超過70萬~90萬以下

     112學年度第1學期 從優適用新制:15,000元/2=7,500元

     112學年度第2學期 適用新制:15,000元/2=7,500元

     112學年度補助金額:7,500元+7,500元=15,000元

 

 

如有問題請撥打 (02)2621-2121 分機1253 張小姐,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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