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年度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第2梯次補助計畫】
(一)申請時間:101年3月10日至101年4月10日止。
(二)補助期程:101年7月日起至101年11月30日止。
(三)補助對象:身心障礙學生、原住民學生、中輟學生、中低收入戶學生、
低收入戶學生。
(四)申請項目:體育、音樂、藝術、舞蹈等特殊專長或優異潛能。
實施要點.pdf
申請表.pdf
在學證明書及身分清冊.pdf
(一)申請時間:101年3月10日至101年4月10日止。 (二)補助期程:101年7月1日至101年11月30日止。 (三)補助對象:身心障礙學生、原住民學生、中輟學生、中低收入戶學生、低收入戶學收。 (四)申請項目:體育、音樂、藝術、舞蹈等特殊專長或優異潛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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